根据相关规定,
汽车保险中的座位险与车上人员责任险实际上并无分别,属于同一种保险项目。前者通常被称为“座位险”,主要是为保护车主当其驾驶的汽车遭遇意外
保险事故而致使车内人员遭受生命
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能够按照保险合约条款进行相应的理赔。车上人员责任险会依据驾驶员座位以及乘客座位进行划分,如果车主常常选择驾车带着亲朋好友出行游玩或作为经验较少的驾驶员,那么这份保险项目是值得考虑投保的。需要提醒您的是,若涉及到驾驶员蓄意为之的行为、车内人员因病患/
斗殴/自残/
犯罪等因素引起的
人身伤害、乘客在离开车辆后造成的人体伤亡情况,这些都并不在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障范畴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
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
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