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
预告登记之日起的第十五日,只需关注即可获得不动产
产权证书。这项证书即是权利人所享有的不动产
物权的有力证明。当然,
不动产权属证书所记载的事宜必须完全符合
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若两者之间存在差异,则唯有当有充足的
证据表明不动产登记簿真的存在错误时,方可采纳不动产权属证书中所记录的信息作为标准。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
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
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