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贪污罪
共犯的判定基准:需确认参与贪污的
行为人必须达到两个人或者以上;这些行为人需要共同实施涉嫌非法占用公私财产或是侵犯非国家单位财务利益的活动;在此过程中,各个行为人间需存在着相互勾结、通谋描绘的既定意图;
此外,所有的共同贪污罪犯必须在共同故意那份驱使下,相互依存、递进,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最后,共同
贪污行为所引发的总体
犯罪后果也必须得到充分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
处罚:
(一)贪污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
罚金。
(二)贪污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三)贪污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