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
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由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被判定为无效。
其次,若某项具体的民事法律行为违背了法律以及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它同样会被宣布失效。
然而,如果这项规定并没有对该民事法律行为产生实质性的影响,那么该行为依然有效。
此外,如果
行为人和相对人为
恶意串通,以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来实现私人利益的话,那么他们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将被视为无效。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任何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无效的。这里的公序良俗指的是,每一位参与者在进行活动时都应该尊重
公共秩序、恪守善良风俗,并且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及社会的普遍道德观念。
同时,对于那些存在意思表示
虚假现象的民事法律行为,它们同样都无法获得法律认可,被宣布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