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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存疑怎么办

若在取保候审阶段,所提交的案件可能并未构成充分的犯罪事实或是犯罪程度轻微,人民检察院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出不起诉的裁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当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之后,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到负责侦查该案的公安机关。若公安机关对此决定持有异议,可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复议申请;若其意见仍未得到采纳,则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复核请求。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院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产生疑虑,都可以通过上述复议或复核程序进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最新修订: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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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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