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绑架罪的
刑事责任期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明确规定执行。对于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的绑架行为,若其
涉案金额极其庞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时,
量刑范围将覆盖至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将对罪犯施予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的
处罚。在决定具体的刑期时,法院会充分考虑到
犯罪案件的诸多要素,如
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涉案金额的大小、犯罪造成的社会影响及被告人对于所犯罪行的悔罪表现等,最终根据严谨的法律程序,由审判机关作出公正的判罚。需要着重指出的是,涉及超过200万元这一高额涉案金时,可能会被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
被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被
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