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肇事者面临无力
赔偿的困境之时,如果无法向受害者提供
赔偿金,受害者有权请求法院对肇事车辆(即归属于肇事者所有之车)进行冻结与拍卖。若
被执行人并无可供
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人
民法院将向
申请执行人发放一份债权凭证作为权益保障。对于
交通肇事的赔偿问题,以下是具体的
处理方式:
1.擅自驾驶车辆引发事故的赔偿对象:未经许可擅自驾驶他人车辆导致
人身伤害的,应当以擅自驾驶者作为赔偿对象。
然而,若车辆所有人或保管人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疏忽,则需承担相应的连带
赔偿责任。
2.无偿同乘时发生
交通事故的赔偿对象:无偿乘坐他人
机动车,且因此类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而遭受损害的,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应当适当减轻。但是,基于商业运营目的所实施的无偿搭乘行为及依法享有免费乘车待遇的情况除外。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