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取保候审专题 > 检察院免诉还会取保候审吗

检察院免诉还会取保候审吗

面对检察院所作出的免于起诉的决议,通常其意旨在于不再进一步追究严重的刑事责任,如此一来,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便无需再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行取保候审的相应措施。所谓的“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意图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刑事司法程序,从而确保整个刑事诉讼活动得以顺畅推进。一旦检察院决定予以免诉,也即意味着不再追责严重的刑事责任时,那么便不再有必要持续采取诸如取保候审这类的强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最新修订:2024-07-1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