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保证人的管辖法院因保证类型而异。一般保证中,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按主合同确定管辖,仅起诉保证人则向其住所地法院起诉;连带责任保证中,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或不明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仅起诉保证人被告住所地为其住所地,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时债务人和保证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合同对履行地点无约定或不明且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时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解析:
在法律规定里,对于不同类型的保证,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也不同。一般保证相对规则明确,以是否一并起诉债务人为区分标准确定管辖。连带责任保证更为灵活,既尊重合同约定,也有法定的兜底管辖规则。当合同对履行地约定不明且涉及给付货币时,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能更合理地确定管辖法院,保障债权人权益。这一系列规定有助于明确诉讼管辖,保障当事人顺畅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要是在起诉保证人的管辖法院确定上还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