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
刑法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司法解释,非法狩猎、伤害、捕捉珍稀、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或者非法购买、运输、销售这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有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
非法猎捕、伤害、捕捉珍稀、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罪或非法购买、运输、销售这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具体的
刑事责任程度将依据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通常情况下,会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