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
取保候审保证金”,其存在目的主要在于确保那些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嫌疑人在等待
诉讼过程中能严格遵循相应
法规准则,比如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接受
司法机关的召唤、无任何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等等。只要这类被告能够持续保持这些规范行为,那么他们就有权在取保候审期结束后,向法院申请退还这笔
保证金。
然而,若被取保候审者未能遵守相关规定,那么这笔保证金有可能会被全部或部分没收。因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确有可能被暂时扣押,但至于是否要扣押以及扣押金额的大小,则需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条款进行综合判断与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