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在处理涉及
盗窃罪的案件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条款。在对盗窃
犯罪行为进行裁决之时,通常会以
盗窃金额的大小、
情节严重性及
犯罪发生次数等多重因素作为依据,从而确立应给予被告人的相应
刑罚。
其中,轻微的情况下,罪犯有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乃至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而一旦金额巨大或者出现其他极为恶劣的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罚;若盗窃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涉及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要附加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这一严厉惩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
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