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罪乃是指组织、策划、引诱他人进行非法卖淫活动的行为。在具体案件的认定过程中,往往要求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以证实
行为人确实实施了诸如策划、撮合、招揽等相关举动,且通过这些行为获得了经济利益或者存在其他类似于盈利的企图。
此外,必须要强调的是,被认定为卖淫活动的内容必须严重违反了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以及
公共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