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申诉人需认真起草一份详细完备的
仲裁申请书,并根据被诉方的实际人数,按照相应数量制作副本备用;
其次,申诉人务必备齐所需的
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
证据材料以备提交手续之需;
再者,务必将已准备妥当的申请材料提交至适宜的
仲裁机构进行处理。在此,我们对仲裁申请书的撰写方式做简要说明。在撰写申请书时,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在申请书的开头部分,应明确填写申诉人和被诉方的基本
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所在单位、家庭地址等;若涉及
法人主体,还须注明法人名称、注册地址以及
法人代表的
个人信息。
其次,在申请书的正文中,务必要将
申请仲裁的争议事项表述清晰,同时明确提出申诉请求及其理由,并附上相关的证据资料,以及证据的来源渠道等细节。
最后,在申请书的结尾处,由申诉人亲笔签字确认,并标注日期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不服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
民法院申请确认或者撤销。
在遇到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下,
被保险人可以首先通过仲裁解决
纠纷。因此,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合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