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应由
犯罪地的相应级别人
民法院行使
管辖权;
如若被告人居住于该部分区域,且在当地审判更为适宜时,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侵占罪,是指
行为人出于
非法占有之目的,将原本属于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
遗忘物或
埋藏物擅自据为己有,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的
违法行为。
《
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