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于
斗殴事件中致使他人轻微受伤,则在因事件已年满十六周岁的情况下,须由孩子自身担负起相应的
刑事责任;倘若未达到十八周岁,亦未独立生活,此时便需由其
法定监护人负责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若于斗殴事件导致他人重伤情况发生时,即便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也依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相应的民事
赔偿责任就需要
监护人负责了。
另外,如果参与斗殴者尚不满十四周岁,那么他们将无须承担刑事责任,但其家长或监护人还是有义务负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