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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受害人妇科检查应该由什么人做

在对女性进行医学检查时,须由女性医务工作者或专业医生操作执行。在必要情况下,为深入了解被检测者(如受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势状况以及生理状态,可对其身体进行全面检查,并可采取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等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一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最新修订: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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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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