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完成
取保候审流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所需的文件资料:首先是
取保候审申请书,这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其次,无论您是通过何种渠道提出
取保候审申请,如
家庭成员或律师
代理人,您都需要提供
刑事拘留或
逮捕通知书一类与
刑事诉讼相关的法定文书作为辅助;此外,当家庭成员进行申请时,
身份证原件及
亲属关系证明也是必须提供的重要材料;
如果是律师替
当事人代为申请,则需要提交他们的律师从业资格证书以供审查;当然,还有保
证人保证这项内容,即保证人身安全,需要提交保证人所在单位的
工资收入证明;值得注意的是,若嫌犯患有特殊疾病,包括残疾、重病、无法自我照顾、怀孕或正在哺乳新生儿,均须向法院提交相应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以证实。在所有必备材料准备妥当之后,申请人可以直接将其转交给相关案件的办案机构,等候审批结果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