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中全责方未履行垫付责任的情况,您可参考以下处理办法:
首先,若该车主已按规定支付了保险费用,便可尝试通过与保险公司沟通,以期获得相应的理赔服务。请务必引导对方积极协同参与相关处理流程事宜。如不幸遭遇保险公司不予
赔偿的情况,敬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您有权上诉对方及保险公司共同提出
法律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您还可以选择另行
起诉对方,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例如收回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拍卖等措施。倘若对方无法提供足够财产以供赔偿,则可暂时终止执行,直到未来其拥有可执行的财产后再重新启动执行工作。
此外,对于因交通事故引发的
损害赔偿争议,您还有权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寻求调解解决途径,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
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
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