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非法拘禁罪,乃指未经法律许可,强行将他人置于某特定地点之行为。
然而,并非仅仅根据非法拘禁持续的时间就可以确定是否构成本罪,其关键在于此种行为是否对他人的
人身自由权造成了侵害。通常情况下,仅当此类行为达到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方能被认定为应负
刑事责任。关于这一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已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