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受贿罪量刑方面采取从轻或者
缓期执行的情况,通常需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是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其次被告人应有明确且深刻的认罪悔过之意;
再次,若被判缓期执行时,不应预见其未来会出现再次
犯罪的潜在风险;
最后,在案件被判决缓期执行之时,应当审慎考虑并证明宣告缓期执行将会对被告人与其亲属所生活居留的社区环境不会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这些具体的条件与标准,都必须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进行详细规定与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