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是
刑事司法体系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而并非正式的
诉讼流程环节。所谓不予
起诉,即指检察机关在仔细审核所有相关
证据和材料之后,决定对某些
犯罪嫌犯停止向法庭提出
刑事控告。
然而,取保候审和不予起诉两者之间并无直接且必然的关联性。即便
当事人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其所涉案件仍需经历侦查、
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多个环节。在这些过程中,检察机关会根据案情的具体状况,做出是否
提起公诉、不予起诉或
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因此,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直接导致检察机关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
犯罪嫌疑人追究
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
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
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