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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当场查获的各类用于赌博的款物、代币、有价证券等妥善保管并记录,作为赌资认定依据。
(二)处理网络赌博案件时,统计参赌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来确定赌资;对于能以金钱实际兑现的网络投注或赢取点数,做好证据固定工作。
(三)关注参赌者已赢取但未实际获取的钱财情况,收集相关证据进行统计。
(四)对开设赌场中用作赌注或换取筹码的款物,不管其来源和形式,都要纳入赌资统计范围,并做好累计计算工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2026-01-17 11: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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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场查获的赌博用款物、代币、有价证券等算赌资。
2.网络赌博中,赢取点数乘以每点代表金额是赌资,能兑现的点数也算。
3.参赌者已赢但未拿到手的钱,属于赌资。
4.用作赌注或换筹码的款物,不论来源形式,都属赌资。
5.赌资数额累计计算,认定赌资对开设赌场罪量刑很重要。
2026-01-17 10:16: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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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开设赌场时,当场查获用于赌博的款物等、网络赌博赢取能兑现点数对应的金额、参赌者已赢未实际获取钱财、用作赌注或换筹码的款物都认定为赌资,且数额累计计算,赌资认定对量刑有重要意义。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开设赌场的情形下,对于赌资的认定有明确范围。当场查获的用于赌博的各类物品,网络赌博中可兑现点数代表的金钱,参赌者已赢未拿到手的钱财,以及用作赌注或换筹码的款物,都被纳入赌资。赌资数额累计计算,这一认定直接影响开设赌场罪的量刑。因为不同的赌资数额对应着不同的刑罚标准。如果涉及开设赌场相关事宜,为了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2026-01-17 09:08: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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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设赌场时赌资认定范围广泛,包括当场查获用于赌博的款物、代币、有价证券等;网络赌博中赢取点数乘以每点实际代表金额且能以金钱兑现的点数;参赌者已赢取但未实际获取的钱财;用作赌注或换取筹码的款物。赌资数额需累计计算。
2.准确认定赌资对判断开设赌场罪量刑至关重要,因为它是衡量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的关键因素。
3.为准确认定赌资,执法人员应全面收集证据,对现场查获物品、网络交易记录等进行细致核查。司法机关应统一认定标准,避免不同地区出现差异。同时,加强对网络赌博赌资认定的研究,适应新的犯罪形式。
2026-01-17 09:04: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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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开设赌场时赌资认定范围广泛,当场查获用于赌博的款物、代币、有价证券等都算赌资。这涵盖了多种形式的赌博财物,只要是用于赌博当场被查获的,都符合认定标准。
(2)网络赌博中,赌资包含赢取点数乘以每点实际代表金额,能以金钱实际兑现的点数也认定为赌资。这适应了网络赌博的特点,明确了虚拟点数在一定条件下属于赌资。
(3)参赌者已赢取但未实际获取的钱财同样属于赌资,且赌资数额累计计算。这体现了对赌博行为的全面规制,避免参赌者逃避责任。
(4)用作赌注或换取筹码的款物,无论来源和形式,都属于赌资。这进一步扩大了赌资的认定范围。
提醒:开设赌场认定赌资对量刑至关重要,涉及此类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17 07:35:5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