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是完全可行的。假如情况过于严重以至于对您的生活带来了实质性的困扰,您可以考虑采取
报案行为。
首先,我们推荐您敦促对方尽快将相关照片进行删除;倘若对方没有执行这个请求,且这些照片确实给您的生活带来了极为严重的困扰甚至引发了精神问题,那么,您当然有权通过向法庭提
起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其立即停止对您的侵犯权益之举,同时,也可申请获得相应的
精神损害赔偿。
值得强调的是,每一个公民的
个人信息都理应受到法律的精密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
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
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