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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承包双方可以放弃优先受偿权吗

基于我国立法明文之指引,建设工程价款得以在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之款项中优先取得清偿。
然而,关于工程款优先权是否可以主动放弃,在此问题上允许当事人依其个人意志做出决定。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乃为国家法律所赋予之法定权益,业主可自由斟酌并自行决定是否予以豁免。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最新修订: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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