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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情况下租微信号要坐牢吗

仅在纯粹的前提下租赁微信号账户本身并非构成刑事犯罪的必要条件,然而若明知或理应知晓他人会利用该账户从事非法行为且仍将其予以租赁,这便会导致参与到诸如诈骗罪、洗钱罪、协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以及窝藏、隐藏犯罪所得罪等等在内的多种刑事责任追究中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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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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