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保险公司以某种理由拒绝履行理赔义务之时,作为投保方,您有权选择以下几种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可以尝试通过与保险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并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
赔偿方案;
其次,若协商无果,您还可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
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有
强制执行力,能够有效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若前两种方式均未能解决问题,您仍有权利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