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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逮捕阶段能取保候审吗

在执行逮捕羁押期间,若满足以下各项条件之一,便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如果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用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发生;
再者,当个人患上严重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是怀孕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采取取保候审亦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情况;
最后,当羁押期限届满,案件仍未审结完毕,同时又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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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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