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被殴打之后、
报警后对方却矢口否认实施
暴力行为的事实,则受害者可通过提供相关
证据以证明遭受攻击的真实性;或是由当地警方依据法律
法规对证据展开深入调查,通过询问
违法行为人来核实案件细节,并据此作出是否给予其相应
治安处罚的决定。在面临他人施暴且对方仍矢口否认的情况下,受害者可选择向警方
报案,警方将根据职责权限对事件展开调查,搜集相关证据。公安机关对于公民的报案、控告、举报以及
自首等材料,应依照
管辖范围进行迅速审查,如发现存在
犯罪事实且需追究
刑事责任时,应立即
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