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个人资产或身体健康遭受严重损害之后尽可能地弥补所受损失,现代社会中的人们对于购买商业保险的意识逐渐增强,并由此催生了保险
代理人这一职业群体,负责协助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和处理相关保险事宜。
然而,尽管保险
代理人可以在其被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表投保人行使相应的权利,但如果某些投保人选择直接授权保险代理人代为签署相关文件以确认
保险合同,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可能因此而导致的拒绝
赔偿的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
第三条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
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