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收到款项却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行为,应视为
受贿行为处理。当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其职责时,利用这样的便利条件接受来自他人的贿赂,不论是否为他人策划和获取不当利益,都将被认定为受贿罪。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什么是受贿罪。它是指
国家公职人员,通过利用其职务上所具有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行为。
此外,国家公职人员在经济活动中,如果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收取各种形式的
回扣、手续费,且这些费用最终归属于个人所有,那么这种行为也将被视为受贿行为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