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诈骗案是否能够进行取保候审这个问题,其答案取决于众多复杂的考量因素,其中包括嫌疑人在
犯罪行为中所展现出的
情节严重程度、对社会产生的潜在威胁性、悔过自新的真诚态度及可能对
证人造成的潜在干扰等等。倘若嫌疑人并未表现出持续性的社会威胁性,并且满足取保候审所需要遵循的特定标准与准则,那么法院或检察院有可能会对此表示同意。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尽管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
无罪释放,而只是案件审查环节中采取的一种暂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