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承办人员需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保
证人颁布
取保候审决定书,明确告知他们各自需要遵循的相关规定以及所肩负的责任,同时详细阐述违反这些规定和责任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此外,还须要求他们签署
保证书或在保证书上加盖印章,以确保其对上述内容有充分了解和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