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无利息怎么处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无利息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惩罚标准并不涉及到是否支付利息这一因素。这项法典的主要内容是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所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进行规定,其中包括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罚款等刑罚措施。而对于单位实施的此类犯罪行为,也将面临罚款的处罚,同时还需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个人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惩处。若在提起公诉之前,涉案人员能够积极地退还赃款赔偿损失,从而降低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他们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法典并没有明确指出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是否支付利息会对刑事责任产生何种影响。因此,在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问题上,是否有利息支付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律红线,扰乱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便有可能被判定为犯罪,并根据其具体犯罪情节和退还赃款赔偿损失的实际情况,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