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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押金能返回吗

关于取保候审押金亦称保证金的问题,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明文指出,若罪嫌及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限内并未出现违反相关规范之行为,例如未擅自离境、未恶意干扰证人作证等情况,则待取保候审阶段圆满结束之时,相应的保证金理应予以全额退还。换言之,只要确保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各项准则要求,保证金便可顺利地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通知执行机关,由执行机关办理退还保证金的手续。”
最新修订: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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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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