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向法院
递交一份详尽的
诉讼文书;
其次,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核,若认为该案符合
立案条件,便会向被告发送
起诉书副本;随后,被告有十五日的时间提交书面答辩,法院则会在收到
答辩状五日内再次发送副本给原告
诉讼代理人。若被告未按期提交答辩状,并不妨碍本案的正常审理流程;紧接着,若法院决定
开庭审理此案,将提前三天通知所有
当事人并予以公告;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时,法院通常会依次进行以下程序:当事人陈述,告知
证人应有之权利及义务,证人为法庭提供证词,宣读未出庭的
证人证言,展示与
证据相关的
书证、
物证以及视听资料,宣读鉴定人员出具的鉴定结论,宣读勘验人员所做的勘验笔录等;法庭辩论环节中,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将发表观点,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将进行答辩,第三方及其诉讼代理人也将有机会发表自己的看法或进行答辩,各方之间将展开激烈的辩论。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将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逐一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应依法做出判决。如在判决前能达成调解协议,仍可进行调解,若调解失败,必须立即做出判决;
最后,判决结果将正式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