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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由谁来处理

在中国,职务侵占罪乃是由公安机关行使立案侦查权,而人民检察院则代表国家对其进行公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以非法手段取得本单位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以上标准者,将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此种犯罪行为的侦查职责由公安机关承担,他们需通过搜集证据、查明事实等方式,为后续的诉讼程序做好准备。随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由后者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无误之后,人民检察院将依法向人民法提起公诉
最后,人民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公正审理,并做出相应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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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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