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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能在本省走动吗

取保候审期间,被申请保释或被告人在未获得执行机构审批通过之前,通常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属的市或县。这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流程能够按照既定规范有序展开。
然而,在本地区内开展日常生活与工作活动是允许的,但必须遵守随时接受传唤的规定,以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最新修订: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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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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