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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不用管数额的情况有几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相关规定,对于盗窃犯罪,存在下列情形者,无需考虑其涉案金额
1.屡次盗窃:无论每次所盗窃的物品价值如何,若行为人持续多次实施此类盗窃行为,则将被视为构成盗窃罪。
2.入室盗窃:无论所盗窃的物品价值如何,若行为人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他人住所并实施盗窃,则将被视为构成盗窃罪。
3.携械盗窃:无论所盗窃的物品价值如何,若行为人在行窃过程中携带武器或其他危险工具,则将被视为构成盗窃罪。
4.扒窃:无论所盗窃的物品价值如何,若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或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则将被视为构成盗窃罪。在此类情况下,盗窃罪的判定并非仅依赖于盗窃金额这一单一因素,而需综合考量行为的性质及情节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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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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