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下述规定:
首先,对于分散采购的额度标准,除了集采机构采购以及由特定部门统一进行的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各级部门在自行采购单项或者批量交易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货物与服务项目,亦或是总金额超120万元的工程项目时,均需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规范操作。
其次,为确保公开透明,所有政府采购货物以及服务的单项采购金额如达到200万元(含)及以上者,都需要采取公开发布
招标方式进行操作;关于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则要按照国务院的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版)》
一、关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调整情况
与上一期目录及标准相比,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主要有两方面变化:(一)新增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在政府部门中应用普遍。为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起将“互联网接入服务”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通过集中统一谈判等方式确定采购价格。(二)进一步明确“办公家具”品目产品范围。铝制家具作为新材料家具,绿色环保,使用寿命长,回收利用率高,符合国家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且产业较为成熟,技术标准较为统一,起在“办公家具”品目备注中增加“铝制或铝制为主家具”的表述,将铝制家具纳入集中采购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