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构成
寻衅滋事罪行的,法院可在三个月至一年的年限范围内设定
刑罚起点金额。在此基础上,法院可依据寻衅滋事的具体情况,如事件发生的次数、伤害程度及任意占有、损坏公私财产的数额等,进而增加刑罚的量,最终决定
基准刑的规格。
其中,若仅有一次寻衅滋事的行为,法院可参照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和
拘役这一幅度来设定刑罚起点;如果有人多次组织他人参加寻衅滋事活动,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那么法院可将刑罚起点设在五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
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