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乃是基于
非法占有之目的,私自将原本受托管理的他人财物,或者被他人遗失或隐藏的物品,非法据为已有,且
涉案金额必须达到了一定程度,即所谓的“
数额较大”,同时拒绝归还或者交出该财产的行为。关于侵占罪的
立案门槛,通常是要求涉案金额确实达到了较大幅度,即人们时常所说的“数额较大”,至于这个具体额度究竟应该多少,则需要根据不同的省份、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高级人
民法院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和决定。在正常情况下,倘若涉案金额高达11万元,那么很有可能已经触及了“
数额巨大”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