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索回子女的
抚养权:根据
中国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若存在以下任何情形之一时,父母中的任何一方向当地法院请求变更
子女抚养权利的申请都应得到法院的立即支持:第一,与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罹患严重疾病或是由于残疾等身体原因导致无法再承担起子女的
抚养责任;
第二,与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不尽
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儿童的恶劣行为,这种行为将对他们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乃至极其恶劣的影响;
第三,对于年龄已经达到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而言,他们自愿选择跟随他人生活,而且此申请人具备完全
抚养孩子的经济实力和能力;
第四,除了上述情况以外,只要存有适当的法定理由也可以作为
变更抚养权的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
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