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具有两周岁的幼童之
夫妻离婚问题上,法院将深入综合评估夫妻双方的
抚养条件之后,以最为优先保障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来裁决孩子的具体
抚养权归属问题。
这也意味着,在夫妻双方所提供的抚养条件中,哪一方能够更好地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那么
抚养权便应当授予该方。
当然,若夫妻双方自主达成关于
孩子抚养权所属的协议,法院亦会充分尊重并执行这份自发的决定,而不会任意进行强行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