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效力专题 > 民法典规定原合同解除争议条款是否继续有效

民法典规定原合同解除争议条款是否继续有效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原定合同的解除争议条款如若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便可得以持续性的适用和执行。
详细规则如下所述:
即在合同尚未生效、宣布为无效、被裁决撤销或是已经结束的情况下,该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类别的条款并不受任何影响,依然保留其原有的效力。
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部分仅有部分效力失效,但这并不妨碍整个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最新修订:2024-06-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