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形下,
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归还借款可能会发展成为诈骗
犯罪。
譬如以需要支付
工程款项为借口向他人提出借款请求,实际上却将所有借款全部用于清偿个人欠款以及进行赌博活动。
由于
借款期限届满后
无力偿还所借之款,应当被认定为构成诈骗罪。
区别借款人"借款不还"的性质,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分析,包括其在借款时的真实意图、是否具备偿还能力以及如何使用所借款项等多种因素。
诈骗罪,则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编造
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手法来诱使受害者陷入误解,进而"自愿"放弃
财产权益,进而通过这种方式获取较大金额的公共或私人财物的
犯罪行为"。
借贷式诈骗犯罪与现实生活中的民事
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存在诸多相似之处,比如两者都可能以借款名义
转移财产、最终导致到期无力偿还
债务等问题。《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