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已作
抵押的汽车秘密收回”的行为被视为
盗窃行为。
这种情况中,若抵押方明知其所抵押之物已归属他人,却仍抱有
非法侵占之心,从而擅自将该
抵押车辆盗回,那么这种行为便符合了盗窃所需的全部要素,理应定性为盗窃。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盗窃罪的认定须符合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是
犯罪侵犯的客体,即国家、集体或个人对财物的所有权;
其次是客观表现,犯人需实施非法获取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进行此类活动;
再次是犯罪的主体,无论是成年人或是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能成为罪犯;
最后是犯罪的主观心态,罪犯必须有着明确的非法侵占意图。
至于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分为三个层次:
普通情形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根据情节轻重附加
罚金;
若是犯罪后果较为严重,就会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加判罚金;
最为严重的犯罪,则会判处十年至无期
徒刑,同时处以罚金或
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