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后购
买房产时,若男方支付了首付款项,且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并且贷款也全部使用男方的个人资产进行还款,那么该房屋理所当然地应被视为男方的
个人财产。
在
夫妻离婚之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该房屋依法无需进行分割,仍然归男方所有。
然而,如果该房屋的贷款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那么在
离婚之际,尽管房产依然归男方所有,但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贷款部分可被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友好协商进行分割。
如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需通过法院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