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
刑事法律的明文规范,“
自首”是指
犯罪行为发生后,
犯罪嫌疑人自行向
司法机关投案,并且结实地交代自己所实施的全部
犯罪事实。
依据此类情况,依法可以对这类犯罪嫌疑人实施从轻至减轻程度不等的惩罚措施,特别是当其犯罪行为相对轻微时,甚至可以免予追究法律责任。
而所谓的“
立功”,则是指犯罪嫌疑人在
犯罪活动结束后,有积极主动地揭露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事实真相或提供关键性线索,进而促使警方成功侦破其它相关案件等突出表现,这类人也同样能够获得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机会,严重者甚至可能会得到完全赦免。
至于您提到的「
自首立功是否能
缓刑」这个问题,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按照我国《
刑法》的相关条款,被判处在
拘役期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如果具备自首
立功表现,同时又考虑到他们在
犯罪情节及其悔过态度等方面的具体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会给社会带来进一步危害的,是可以被依法赋予缓刑资格的。
因此,对于那些有自首和立功表现的犯罪者来说,只要他们的刑期在拘役期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内,符合上述所有条件,都应该能够依法获得缓刑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