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孕育期内,孕妇的配偶通常不可提
起诉讼,以求
离婚。
此类情况下,多数情况下会将尚处在胎儿阶段的婴儿判予女方
抚养。
诉讼离婚乃是指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的
存续与否,以及关于财产的分配、
债务的承担、以及子女的抚育权等各类争议问题难以形成共识,并因此诉诸至法院,通过调解手段或是法庭审理裁决来
解除婚姻关系的
离婚法律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
提出离婚;但是,
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
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